今天是植樹節(jié),但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親手栽下一株幼苗,然后給它培土、澆水,懷著滿心的喜悅,看它慢慢在歲月中長成一棵大樹。那么,還是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古人植樹的歷史吧,它可能比你想象的更有趣、更悠久。
我國最早關于人工植樹的記載,是在周朝。“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就是用成排的樹來區(qū)分道路。最早實行路旁植樹制度的城市,就是洛陽。
《詩經(jīng)·小雅》中說:“周道如砥,其直如矢。”這短短的八個字,為我們描繪出了一個簡單明快的畫面:兩千多年前的洛陽,一條條主干道筆直而平坦,路兩邊是排列得整整齊齊的樹。這可不是誰心血來潮隨便栽的,而是官方有規(guī)定,凡有道路的地方都要植樹,且“置廬舍并藏食糧”,以供守路者食宿。
國家對道路綠化及養(yǎng)護如此重視,是因為這些行道樹除了可以作為路與非路的界限外,還可以保持水土、美化環(huán)境,為行人遮蔽陽光。
魯迅說過: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事實上,原始的道路本就是由人踐踏而形成的小徑。東漢時劉熙撰訓詁書《釋名》,就這樣解釋:“道,蹈也,路,露也,人所踐蹈而露見也。”
雖然早在黃帝時期,中原地區(qū)就有了可駛牛車、馬車的大道,但相比之下,周朝的道路無疑發(fā)展得更為完備。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又在全國修路,以“馳道于天下”。此時包括洛陽在內(nèi)的各地車馬大道,均“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筑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行道樹的功能也增加了,如可以作為道路里程的標志。
《國語》中,還記載了行道樹的一個神奇作用,就是預測國運。這聽上去有些無厘頭,屬于小概率事件,不過它真的發(fā)生了。那是公元前601年前后,單襄公受周定王委派,向東出使陳國。當他來到這里時,看到陳國不遵周制,“道無列樹”,路邊雜草叢生,遂預言此國必亡。果然,兩年后陳靈公因在談笑中侮辱夏姬之子夏征舒,被夏征舒射死了。
歷代重視植樹曾出臺多項措施
我國歷來重視植樹造林。相傳舜帝時便設立了九官之一的虞官,這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林業(yè)部部長”。夏禹時出臺了保護林木的法規(guī),“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
西周時,特設山虞、林衡之職管理山林,并規(guī)定孟春之月和季夏之月“禁止伐木”,同時宣布“不種者,無槨”(即不種樹者死后不給棺材),以調(diào)動民間植樹的積極性。春秋時期的齊國著名政治家管仲也提出:“民之能樹藝者,置之黃金一斤,直食八石。”以這么優(yōu)厚的待遇籠絡植樹能手,可見當時對植樹造林是何等重視。
北魏時,國家取消了山澤之禁,給百姓分田植樹,并明確規(guī)定:“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余,種桑五十株,棗五株,榆三株,限三年種畢。”有了這樣的硬性考核指標,民間植樹蔚然成風。
在植樹造林上,隋煬帝也是個有識之士。開挖大運河時,他詔令民間種植柳樹,每成活一棵就賞細絹一匹,以至于“種榆樹、柳樹,自東都至江都二千余里,樹蔭相交”。唐朝皇帝則下令驛站之間均植樹木,“以蔭行旅”。到了宋代,宋太祖為鼓勵植樹,規(guī)定墾荒植樹者可以不繳田租,植樹成績好的官吏還可以晉升一級。
到了元代,元世祖忽必烈一即位就詔告天下:“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衣食以農(nóng)桑為本。”他頒布了《農(nóng)桑之制》,規(guī)定每丁每歲種桑、棗20株,如土性不宜,可改種榆、柳,均以種活長成為數(shù),并由各級官吏督促實施。當時河南府及所轄各縣在道路旁植樹造林,誰敢“非理砍伐”,一概按律治罪。
明清時期,植樹的規(guī)模更大了。明太祖朱元璋以農(nóng)桑為國之本業(yè),規(guī)定“凡農(nóng)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半畝,十畝以上者倍之”。清朝時,朝廷也要求地方官員勸導百姓植樹,并禁止非時采伐、牛羊踐踏及盜竊。
清明植樹習俗是植樹節(jié)的前身
人們常說,孟春之月,盛德在木。此語出自《禮記·月令》,意為四時各有盛時,春則為生,而天之生育盛德在于木位,故云盛德在木。后來,也有人以此來指孟春之時,最宜植樹。
自古以來,我國就有清明節(jié)植樹的風俗。1915年,在孫中山的倡議下,當時的北洋政府還正式下令,將每年的清明節(jié)定為植樹節(jié)。從世界范圍來看,近代植樹節(jié)是1872年4月最早由美國內(nèi)布拉斯加州發(fā)起的。當然,因自然條件差異,世界各國植樹節(jié)的具體日期不盡相同。
那么,后來我國為何把植樹節(jié)設在3月12日?這也與孫中山先生有關。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先生逝世,國民政府為紀念這個日子,便將每年的3月12日定為植樹節(jié)。
時光流逝,到了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議,將每年的3月12日定為植樹節(jié)。從那時算起,今年是我國第35個植樹節(jié)。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總則規(guī)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進而把植樹造林納入了法律范疇。
其實,除了植樹節(jié)這天的植樹活動以外,我國傳統(tǒng)的植樹習俗還有很多。比如葬地植樹。歷史上的北邙山因此而松柏蔥蔥,唐代沈佺期就在《北邙山》一詩中寫道:“北邙山上列墳塋,萬古千秋對洛城。城中日夕歌鐘起,山上唯聞松柏聲。”比如生孩子植樹。北魏賈思勰在《齊民要術》中記載,誰家生了孩子,要按每個嬰兒20棵的標準植樹,等孩子長大結婚時,就可以用這些樹做家具……
20世紀20年代,吳佩孚屯兵洛陽,還曾發(fā)動當?shù)乩习傩赵邶堥T東山、西山植樹。得知往山上挑一擔水就能獲得一塊大洋,老百姓挑水熱情高漲,柏樹的成活率自然也高。有人曾到他那里跑官,自薦信中稱“愿為前驅(qū),功成解甲,退居故里,植樹造林,福澤桑梓”,吳佩孚只批了4個字——且先種樹。
你看,無論何時,多種樹總是不會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