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冶講壇:李敏——風景園林遺產價值評估標準解析
3、 風景園林遺產OUV評估標準的應用
世界遺產中的風景園林遺產全部為文化遺產和混合遺產類型,大都滿足OUV中的多條評估標準。其中,在評估標準中,前六項是文化遺產的,后四項是關于自然遺產的,可見,文化價值標準的應用比較普遍,最多的是第(iv)條,超過2/3的遺產地符合這條標準;其次為第(ii)條,與其相符的遺產地超過1/2。
全球風景園林遺產價值評估適用OUV標準條款分析
文化價值是風景園林遺產地OUV評估的關鍵所在。這說明,風景園林遺產基于人類的生活需求而營造和使用,與人類社會文化的發(fā)展演變有密切交融,本質上是一種"人造自然",它的核心價值在于所蘊含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內涵。
隨著文化景觀的理念被世人普遍接受,自然遺產保護"不再追求營造'純凈的'、沒有人類痕跡的處女地",風景園林遺產的自然價值評估也愈加重要。
但是,因其OUV評估堅持嚴格限制自然遺產地保護區(qū)內人類刻意干涉和破壞自然的活動痕跡,就使得只能有少數自然景觀絕佳的、保存完好的風景園林遺產地可作為文化和自然混合遺產被錄入世界遺產名單。
全球現存的風景園林遺產大都經歷過多次修復甚至重建,一直處于動態(tài)變化之中,表明它具有與其它物質遺產不同的一種屬性,是始終富有生命力的遺產地。
風景園林遺產作為一種自然與人文"生態(tài)基因"的載體,提供了過去時代人類游憩生活環(huán)境的生動見證,代表著人類文明和生活方式的多樣化。隨著時光流逝,其景觀風貌沉淀了更加豐富的社會歷史和自然演變信息,從而獲取了自身不可替代的普世價值。
由于大部分風景園林遺產適用于多項OUV評估標準條款,其遺產價值的梳理和挖掘就不應局限于OUV的某一條款,而應從整體上將每一遺產地都視為相互聯系的統(tǒng)一體。遺產區(qū)域內一切有效的自然或文化要素(包括人類活動),對遺產地的申報、評估和保護都具有重要作用。
武當山
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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